信息来源: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5-03-12 08:56
浏览 次
各市场主体:
现发布《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标准》,请掌握执行,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健康交易环境。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市场主体及其关联公司、继承者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本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是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合同等具备法律效力文本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8日
附件: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标准
附件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标准
黑名单认定标准
一、弄虚作假,相互串通谋取中标或者成交,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的,应列入黑名单,依据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确定禁入时限:
1.5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禁入6个月;
2.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禁入1年;
3.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禁入2年;
4.4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禁入3年;
5.2000万元以上的,禁入10年。
禁入时限到期后,当事人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的,应延长禁入期限(下同)。
二、以下情形应列入黑名单,禁入期限为3-10年,依据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等情况确定禁入时限(下同):
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者生产安全事故;
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
4.利用商业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5.中介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与投标人串通舞弊,操纵中标结果的;
6.其他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以下情形应列入黑名单,禁入期限为1-3年:
1.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投诉;
2.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恶意低价抢标、中标(中选)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
4.签订合同时提出项目单位无法接受的附加条件;
5.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6.一年内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两次以上;
7.不服从公司主管机构或者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不配合调查、取证;
8.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或者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伪劣原材料、组部件以次充好;
9.评标不客观、不公正、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评审错误的,或者评标打分严重异常的;
10.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四、重点关注期间再次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自动转入黑名单,禁入期限为6个月。
五、在其它领域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政府失信名单的,禁入期按照政府机构确定的期限执行。
六、与已认定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禁入期按照该黑名单主体期限执行。
七、以上行为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标准
一、存在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
二、因已在采购招投标等文件集中列示否决项废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