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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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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日本设计中心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寻源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东风日本设计中心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顺利进行,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1本项目咨询服务的目标
在本项目中,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供应商为东风日本设计中心提供咨询服务(注册资本金为18000 万日元,约 917 万人民币),协助采购人在目标海外国家/地区顺利完成公司注册手续,确保公司合法成立,并为公司的初期筹建提供全面、有效的指导,使公司能够快速具备正常运营的基本条件,保障采购人的海外业务的顺利开展。
1.2本项目咨询服务的内容
提供目标海外国家 / 地区的公司注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含工会、劳动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仲裁等。
协助采购人准备公司注册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如公司名称核准、公司章程、地址证明、银行开户等;完成日本公司注册流程,包括向当地政府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跟进审批进度、提供文档结构、语言及技术表述方面的审核意见、领取公司注册证书等相关文件等;提供公司筹建期间的支持服务,涵盖企业治理与管理体系初步建议、员工招聘与组织架构设计建议、教育培训、技术讲座等人力服务、数据安全及信息系统基础规划建议、与母公司业务对接的流程搭建等领域。
1.3本项目咨询服务的形式
供应商将指派专业的咨询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具备海外公司注册经验的运营总监、律师、财务顾问等。服务形式:包括线上沟通(如电话、视频会议、邮件等)、书面报告、文件审核与修改、代理办理手续等。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二、咨询的项目
2.1咨询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咨询项目主要按照公司注册和运营筹备两大工作阶段推进工作,主要参见如下“三,项目推进及交付物”
三、项目交付物
工作阶段及交付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职责 | 交付物 | ||
采购人 | 供应商 | ||||
公司注册 | 公司名称核准 | 提供核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完成线上申请并获取公司名称核准证明文件。 | S | R | 名称核准证明材料(含翻译件,中译日或日译中) |
公司章程和经营范围 | 按照日本法律要求起草公司章程(含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治理主体责权)、经营范围、股东决议等所有内容;起草母公司任命法人的股东决议;并安排母公司、子公司法人的签字和公证等事宜(含公证费)。 | S | R | 公司章程(含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治理主体责权)、经营范围、股东决议等所有注册所需文件、公证文件(含翻译件,中译日或日译中) | |
地址证明 | 提供具备注册条件的办公室地址,该地址需可用于公司注册并接收政府法律文书。(可用于临时办公) | S | R | 公司地址、信箱和钥匙 | |
公司印章 | 定制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章、银行章、角印等所有在注册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印章)。 | S | R | 公司印章 | |
公司银行开户 | 协助东风在驻日银行开设资本金监管账户和公司账户,直到银行账户开设成功。 | S | R | 银行账户开户各类文档(含翻译件,中译日或日译中) | |
商业注册并通知其他机关 | 1、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向日本法务局提交商业注册申请(含1次变更),完成注册,正式成为法律主体。 | S | R | 登记藤本;获取法人番号通知;日本商工会议所会员证;公司印章登记证明 | |
财税相关 | 完成注册初期税务登记、税种核定等税务相关手续,确保海外子公司依法纳税。 | S | R | 各类财税文档(含翻译件,中译日或日译中) | |
运营筹备 | 办公场所租赁推进支持服务 | 协助东风与业主或代理机构沟通进行办公场所租赁,直至租赁合同签署。 | S | R | 租赁合同(含翻译件,中译日或日译中) |
初期海外公司管理模式协助 | 提供包括以下几个领域(公司治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商务管理、数字化和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务合规/党群/纪检监审管理等领域)的海外管理经验的咨询和共享服务,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开展交流,支撑东风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 S | R | ≥14次,每次2小时;交流材料 | |
数据合规专题研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包括公司治理、人事、财务、采购、数字化、法务) | S | R | 1、针对数据合规,邀请日本当地律所开展专题研讨,时间3小时 | ||
1、提供日本民商事法律文件; | S | R | 1、日本主要民商事法律文件清单中的所需文件(清单见附件,含翻译件,中译日或日译中); | ||
人力资源 | 提供海外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劳动法律法规解读、区域设计师的薪酬水平、薪酬福利体系设计等。 | S | R | 1、日本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清单中所需文件(清单见附件,含翻译件,中译日或日译中); | |
该项目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交付物交付,若采购人时间有调整,则交付物交付时间依据采购人要求来调整。
四、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4.1供应商提交的所有交付物应齐全、完整,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要求。
4.2海外公司成功注册,取得的注册证书等官方文件真实有效,符合目标国家 / 地区的法律规定。
4.3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应具有专业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能够满足采购人海外公司注册和筹建的实际需求。
4.4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推进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4.5 为了确保本项目最终成果能按项目进度与质量要求提交,双方应在项目各阶段工作开始前对每阶段工作进行有效沟通。对本项目成果的要求、期望与验收标准应在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开始前经双方确认。
五、验收地点
验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地点。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变更验收地点。
六、支持与服务
6.1供应商应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确保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6.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项目推进计划开展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和进度。
6.3对采购人提出的疑问和问题,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回应,对于复杂问题应在3 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
6.4供应商应提供为期3个月(自项目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免费售后服务,解答采购方在公司初期运营过程中遇到的与本次咨询服务相关的问题
七、知识产权
7.1在履行本合同中,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7.2在履行本合同中,供应商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咨询服务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
7.3采购人因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成果而受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采购人应立刻将此事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采购人能无障碍使用供应商交付的合同成果。
7.4如果采购人因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成果而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时,供应商应全部承担该侵权责任。
八、保密要求
8.1 保密信息指一方向另一方以任何方式披露的,以各种形式或媒介存在或表现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议标及合同履行阶段的图纸、标准、电子数据、照片、程序步骤、规格、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以及样品、样件。
8.2 以“有必要知道”为原则,一方只能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提供给与本项目有密切关联的项目成员,并应将该等成员的名单提交另一方备案。
8.3 双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知悉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招议标或合同履行以外的任何目的,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根据以上服务方式制订项目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与采购人确认。
附件1
日本设立子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类别 | 法律/法规 | 说明 |
公司设立 | 会社法(Companies Act, 会社法) | 株式会社/合同会社设立的根本法 |
公司设立 | 商法(Commercial Code, 商法) | 现主要保留票据、海商部分 |
公司设立 | 外国公司登记规定(会社法第6编) | 外国公司在日设立登记、报告义务 |
劳动用工 | 労働基準法(Labor Standards Act) | 工时、工资、解雇、休假等 |
劳动用工 | 労働安全衛生法(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 安全与健康义务 |
劳动用工 | 社会保険関連法(健康保険法、年金法等) |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雇佣保险等 |
税务会计 | 法人税法(Corporate Tax Act) | 企业所得税制度 |
税务会计 | 消費税法(Consumption Tax Act) | 增值税/消费税 |
税务会计 | 租税特別措置法(Special Tax Measures Law) | 特别税收规定 |
知识产权 | 著作権法(Copyright Act) | 保护图纸、软件、设计资料 |
知识产权 | 意匠法(Design Act) | 外观设计保护 |
知识产权 | 商標法(Trademark Act) | 品牌标识保护 |
产品/汽车 | 道路運送車両法(Road Transport Vehicle Act) | 注册、检验、整备、保安基准 |
产品/汽车 | 道路交通法(Road Traffic Act) | 驾驶、道路交通规则 |
产品/汽车 | 製造物責任法(Product Liability Act, PL法) | 产品缺陷责任 |
产品/汽车 | 大气污染防止法/噪声规制法等 | 排放与环境相关要求 |
外商投资 | 外為法(Foreign Exchange and Foreign Trade Act) | 外资、跨境支付、技术出口 |
数据/隐私 | 個人情報保護法(APPI) | 客户/员工个人信息保护 |
诉讼/责任 | 民法(Civil Code, 民法典) | 合同、侵权、债权等 |
诉讼/责任 | 民事訴訟法(Civil Procedure Code) | 诉讼程序 |
其他 | 独占禁止法(Antimonopoly Act) | 反垄断、竞争法 |
其他 | 個人番号法(My Number Act) | 社保号码、税务管理 |
其他注意事项:
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和样品验证结果为准。
一、供应商报名要求
报名方资质要求:
1.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东风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东风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提供1. 信用承诺书,具体模版详见附件1 ;2. 报名方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中国完整报告,加盖公章。)
3.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近5年内,投标方提供至少一个与东风公司研发总院同级别企业的合作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QCDD要求:
Q(质量) | 以技术任务书质量要求为准 |
C(成本) | 公司注册资本:大于40万元,实缴资本:大于40万元 |
D(技术) | 以技术任务书技术要求为准 |
D(交付) | 以技术任务书交付要求为准 |
二、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准(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三、报名联系人
联 系 人:王政
电 话:19907226366
邮 箱:swxx@dfmc.com.cn
四、报名方式
寻源公告报名方式:向上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文件投递
报名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正文三)上传到邮件附件中;
请务必在寻源时间内按本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重要!)
其他说明:请在资质证明材料中同步上传签字盖章的“保密承诺书”,具体模版详见附件2。
附件1:附件1-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2:附件2-保密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