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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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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项目名称:1900右舵项目驾驶室委外设计项目
1.2采购人: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
1.3 采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1900右舵项目驾驶室委外设计项目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 /
1.6 其它(如有): /
2.1采购范围:1900右舵项目驾驶室委外设计项目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时终止
2.3服务地点: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5付款方式:由甲方(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与乙方(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开具本项目 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照 T+1付款原则(即“T”代表挂账月,T+1月开始起付)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20%;付款方式均为银行转账;
2.完成工程可行性分析及工艺数据阶段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3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T+1付款原则(既“T”代表发票挂账月,T+1 月支付”)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3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3.完成详细结构设计(NC)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3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T+1付款原则(既“T”代表发票挂账月,T+1 月支付”)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3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4.完成SOP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2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T+1付款原则(既“T”代表发票挂账月,T+1 月支付”)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2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5.税率为6%(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财税政策标准执行)
2.6其它(如有):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开启会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1.2业绩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会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2个类似外委设计业绩且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及以上(供应商只能提供自己的业绩)。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并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2)其他:若合同无法反映上述项目特征,需提供技术协议或者验收报告等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近3年即2022年-2024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最近1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2)-(17),以开启会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