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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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规范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非生产性采购交易活动的收费,公司采购管理部已下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非生产性采购交易活动收费指导意见》(东风采管发〔2026〕6号),明确了公司非生产性采购交易活动中的各项新费用标准。为保障各项采购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确保新费用标准的有效执行,现对具体实施时间及细则做进一步说明:
一、平台服务费
自2026年4月29日(含当日)起实施新标准。实施细则如下:
(一)年费。
4月29日(含当日)起,供应商可在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称“系统”)内自主选择“年费”方式缴纳平台服务费。
(二)次费。
1.招标、询比、竞价、谈判采购项目:新老标准一致。
2.直接采购项目:
(1)4月29日(含当日)后完成立项的直接采购项目,执行新标准。
(2)4月28日(含当日)前完成立项的直接采购项目,执行原标准。
二、标书费
自4月29日(含当日)起实施新标准。实施细则如下:
(一)通用情形。
1.4月29日(含当日)后提交招标(采购)文件的项目,执行新标准。
2.4月28日(含当日)前提交招标(采购)文件的项目,执行原标准。
(二)特殊情形。
情形1:招标(采购)文件已于4月28日(含当日)前编辑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4月29日(含当日)后提交须执行新标准。
情形2:招标(采购)文件已于4月28日(含当日)前提交但在4月29日(含当日)后被驳回的项目,重新提交须执行新标准。
以上2种情形,招标(采购)文件发起人须按如下操作:
1.招标项目:发起人须删除原有招标文件编辑记录,重新新增招标文件(以便系统自动带出新标准),重新编辑后提交。
2.非招标项目:发起人须按新标准修改原采购文件(无需删除原采购文件编辑记录)中的相应费用数据,编辑完成后重新提交。
以上2种情形,若因发起人未按上述操作要求处理原有招标(采购)文件编辑记录,导致收费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代理服务费、评审服务费(自采进场项目)
自5月1日(含当日)起实施新标准。4月30日(含当日)前立项的项目,执行原标准。
四、场地服务费、评标劳务费
自5月1日(含当日)起实施新标准。4月30日(含当日)前进场评标的场地服务费和评标劳务费,执行原标准。
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有关工作的衔接,统筹安排好各项业务。如有疑问,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络。
联系人:王丽芬 电话:13886038742。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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