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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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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采购项目批前公示—H栋20楼办公区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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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共享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H栋20楼办公区租赁项目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集团统一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对我司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C1地块东合中心三期H栋20楼AC区2001-2012号房】的办公用房开始收取租金,。人事共享已完成年度相关费用预算编制工作,该合同计划签署5年。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估算金额(元,含税):/ |
| 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本项目并非单纯的市场化租赁行为,而是集团内部存量资产的高效流转与延续使用。由于房屋权属及内置资产归属的特殊性,搬迁不仅无法带来成本优化,反而会造成资产的巨额浪费。 一、确保业务连续性与稳定性。 本项目租赁场地为人事共享服务中心现正在使用的办公场所,租赁后可实现“无缝续租”,搬迁将导致至少2-3个月的业务停摆期。 二、满足不可替代的配套需求。 场地内装修、设备及家具均为集团前期投入。续租可确保资产在其折旧年限内持续发挥效用,防止资产闲置或强制报废。当前租金定价已综合考虑了房屋及内置资产的折旧(折档),若另寻新址,除支付市场租金外,还需额外承担装修与家具重置费。 三、维护既有投入与使用惯性。 公司员工已完全适应当前区位交通及周边配套,续租可最大程度降低人员通勤变动影响,维持现有工作效率与管理惯性。 |
| 依据公司或者本单位管理制度条款:根据东风司发〔2025〕9 号《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非生产性采购管理指导意见》(2025年3月发布)第十条第七款对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规定为-符合东风集团利益。 |
|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
| 供应商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
| 供应商资质情况说明:/ |
| 三、 公示期限 |
| 公示期:3 天,自公示发布日起算(最后1日为节假日的顺延1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异议渠道向采购人反馈,超出公示有效期不接受异议。 |
| 四、 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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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异议渠道/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肖先生 |
| 联系电话:15927282790 |
| 邮箱:xiaoqi@dfmc.com.cn |
|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 |
| 六、 监管部门 |
| 监管机构/部门联系人:刘世勇 |
| 联系电话:13635802721 |
| 邮箱:liushiy@dfmc.com.cn |
| 监管机构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