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4 10:22
浏览 次
|
直接采购项目批前公示—某品牌仓储技术式样外项目
|
| 一、 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某品牌仓储技术式样外项目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由于主机厂需求变更,新增多项技术式样外业务需求,为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运作,对各增项进行采购,据实结算。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估算金额(元,含税):/ |
| 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项目整车仓储项目运作过程中,由于主机厂需求变更,新增多项技术式样外业务需求,其中,2026年项目仓储上游合同尚未签订(各增项项目可直接加入新合同中)(供方以已垫资运作许久多次催促相关结算事宜),2025-2026年该项目仓储下游合同尚在有效期内,新增项目技术式样外作业,考虑业务的一致性便于统一管理,技术式样外项目的业务由原供方东原物流运作;且客户指定项目厂内地跑业务供方为当前岚图仓储运作团队东原物流为此运作方。为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运作,建议对此次整车仓储移库项目以直接采购方式进行,据实结算。 |
| 依据公司或者本单位管理制度条款:增项第1、2、4、5、6项依据《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直接采购第11.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配套要求的;首次选用的应通过询比价、招标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如需使用其它直接采购条件选用供应商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配并按授权决策审批)。如使用此条款,合同内不得增设续约期。 增项第3项依据依据《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直接采购第9.款:甲方客户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正式邮件、函件、会议纪要等)明确要求需使用指定供应商的,如被指定供应商的采购成本拟低于商务收入的,免上会决策,按采购DOA授权表审核即可。 |
|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
| 供应商名称:东原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 |
| 供应商资质情况说明:要求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要求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明; 要求3、不在东风公司、东风物流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目录中; |
| 三、 公示期限 |
| 公示期:3 天,自公示发布日起算(最后1日为节假日的顺延1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异议渠道向采购人反馈,超出公示有效期不接受异议。 |
| 四、 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五、 异议渠道/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园清 |
| 联系电话:15090137224 |
| 邮箱:dfwl-mayuanqing@dfwlg.com |
|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69号 |
| 六、 监管部门 |
| 监管机构/部门联系人:吴慧娟 |
| 联系电话:15920402715 |
| 邮箱:wuhj@dfwlg.com |
| 监管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