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0 17:49
浏览 次
一、项目信息
招标人: 东风物流(武汉)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赛力斯二工厂RDC立体库项目
拟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赛力斯汽车凤凰智慧工厂的RDC仓库做智能化的改造升级,包括寄售小件区、现金小件区及涉及的收货、入库转运、翻包、料车排序等其他功能区
拟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估算金额(万元): 约1000万元(以招标人内部审批结果为准)
本项目申请免招标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属于东风公司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两轮公开招标均失败,且第二轮公开招标时已降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东风司发[2019]115号第二十四条、附件3、附件4中可申请免招标的情形 ,建议本项目申请免招标,转为向第二轮公开招标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直接采购。
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管理制度条款: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东风司发〔2019〕115 号)第二十四条: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项目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评审招标公告的公开性、合规性,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扩大公告范围、延长公告时间、在合法前提下适当降低资质资格标准和条件等措施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然不足三家的,提请本单位招标主管机构批准后,可直接开标或不再招标转入谈判采购。附件4第7款:具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不招标情形的,对应附件3b第6款:《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东风司发〔2019〕115 号文内谈判对应的逻辑包含竞争谈判和独家谈判,2025年最新修订的制度内的谈判采购要求必须二家以上。此项目使用直接采购属于符合要求的范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 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2号楼B楼3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异议渠道向采购人反馈,超出公示有效期不接受异议。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异议渠道/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 顾海粟
联系电话: 18064018633
邮箱: guhaisu@dfwlg.com
招标人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69号
六、监管部门
监管机构/部门联系人: 吴慧娟
联系电话: 027-84289350-80023
邮箱: dfwlcg@dfwlg.com
联系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