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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7 14:33
生效时间:2026-07-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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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审办法 3.1.5评审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报价后,因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报价。
修改为3.1.5 评审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报价后,因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报价。(公开项目重新采购后仍然不足3个的,经采购人单位采购主管机构批准后选择直接开标且评审小组认为仍然存在竞争性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