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NV200 PHEV JPN车型滑门安装助力导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NV200 PHEV JPN车型滑门安装助力导入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被有关政府部门、“信用中国”网站或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2)报价文件中须按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交货地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中牟工厂总装车间(郑州市中牟县建设南路111号);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与供应商(中选方,乙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项目预验收合格,预付款转为预验收款。预验收合格后的60日历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甲方预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30%的有效发票;如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发票,预验收款支付时间向后顺延;
3、项目终验收合格 6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合同总价5%的质保保函(保函时间从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覆盖质保期,以保证质保验收及可能的索赔所需合理时间);如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发票及质保保函,终验收款支付时间向后顺延;。
4、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方式:6个月期的承兑汇票。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
*8.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8.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具有1个类似本次采购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31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1)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并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第一章8.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第一章8.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结算单金额不低于第一章8.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注:1.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核查的,供应商有提供对应业绩发票原件的义务。中选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2.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1.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中选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与前述对应)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
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3日23时59分至2026年8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十一.质疑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 答疑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询比评审时间:2026年8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五.报价方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无效,不参加评审。
十六.评审地点: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十七.业主单位: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一:何民昌
电 话:13503831192
联系人二:介重阳
电 话:18638206360
十八.业主单位采购监督机构:
联系人:李卉
电 话:13608670021
邮 箱:cgjdgl@zznissan.com.cn
十九.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分包。
二十.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二十一.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二十二.本项目为全线上方式评审,具体以线上平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