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网络测试设备无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F25D-ZB-HW-00137-01/DF25A1BHA0170)
一、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招标无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三、其他
无中标候选人原因说明:
投标人(上海同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4份合同,有1份合同未提供合同应附带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有1份合同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低于合同额的30%。另外2份合同未满足以下要求“合同内容共需包含诊断刷写自动化测试设备、整车OTA自动化测试设备、测试管理平台业绩,且2份合同中该3项设备金额累计25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投标人(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
1)财务要求:未提供盈利的财务报表。
2)业绩要求:1.未提供合同应附带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2.合同内容未完整包含诊断刷写自动化测试设备、整车OTA自动化测试设备、测试管理平台业绩。
3)资质要求:投标人非CAN/LIN总线接口卡、以太网通信接口卡、CAN/CANFD接口卡程控电源的制造商,未提供CAN/LIN总线接口卡、以太网通信接口卡、CAN/CANFD接口卡、程控电源的制造商授权文件或代理证明文件。
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项目因通过资格审查或否决性条款审查(指在投标人须知中已集中列示的否决项或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情形的核查认定等)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失败。
四、监督部门
监管机构: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联系人:王政
电话:027-84789802
电子邮件:swxx@dfmc.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
联系人:冯娜
电话:15271828387
电子邮件:fengn@dfm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刘丽莎
电话:13477070905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