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竞品车租赁项目(项目名称)2025年竞品车租赁项目(包件名称)无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件编号:C4201005468000409001003
一、评审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招标无中标候选人。
二、其他
无候选中标候选人原因说明:
1、投标人(长春百思拓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
该公司的标书创建物理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招标文件下载IP,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相关电子信息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电子交易异常信息”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
2、投标人(吉林省众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
该公司的标书创建物理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招标文件下载IP,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相关电子信息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电子交易异常信息”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
本项目因通过资格审查或否决性条款审查(指在投标人须知中已集中列示的否决项或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情形的核查认定等)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人后,无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283号
联系人: 蔡凯
电话: 13476792236
电子邮件: caikai@wdhac.com.cn
2.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 陈寿琴
电话: 13476139030
电子邮件: csq@dfmbidding.com
3.监督部门: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283号
联系人: 吕作栋
电话: 027-84286585
电子邮件: Lvzuodong@wdha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