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工厂研发中心电力外网工程 (项目名称)
新能源工厂研发中心电力外网工程 (标段名称)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DF25D-ZB-GC-00030-01
一、招标概况
新能源工厂研发中心电力外网工程 (项目名称) 新能源工厂研发中心电力外网工程 (标段名称)于 2025年09月03日 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投标邀请书, 2025年09月25日 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09月25日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中安工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雅格力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世纪森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2470090.37 | 2625091.68 | 2635248.69 | |
修正后投标报价(如有) (元) | 2470090.37 | 2625091.68 | 2635248.69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如有) | 姓名 | 田博 | 廖强 | 魏玲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81991919 | 鄂242212225676 | 鄂24221222572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资格能力 |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及承试类二级资格,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资格,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及承试类二级资格,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三、评标情况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中安工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雅格力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世纪森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评标价格 (元) | 2470090.37 | 2625091.68 | 2635248.69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湖北世纪厚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资格评审环节因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在注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方法,不能查询,投标被否决。未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27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 (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日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283号
联系人: 李富
电话: 027-84286522
电子邮件: lifu@wdhac.com.cn
2.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联系人: 刘培培
电话: 18207195883
电子邮件: lpp@dfmbidding.com
3.监督部门: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283号
联系人: 吕作栋
电话: 027-84286585
电子邮件: Lvzuodong@wdha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