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25D-ZB-HW-00039-01/DF25A1BHA00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采购项目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数 量: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采购项目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交货地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指定地点。
其 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设备用于燃料电池产品装配工艺验证及试制,实现产品装配、紧固、封装等功能,为提升装配质量,电堆堆叠采用自动装配方式,电堆的紧固方式包括拉杆式、壳体一体化封装式等形式,设备需要具备较高的兼容性,满足产品开发验证需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为: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采购项目。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后四个月内到货至买方工厂。
最高投标限价:☑无
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工艺设备(不含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工艺设备(不含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总价15%的预付款;
2)工艺设备(不含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到货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工艺设备(不含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总价45%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30%的款项;
3)该项目全部工作终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55%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工艺设备(不含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总价45%的款项;如终验收不合格的,卖方须在45个工作日内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设备质保期满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10%的款项;
(2)洁净间工艺设备与施工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洁净间工艺设备与施工”项目总价15%的预付款;
2)“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项目到货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设备总价45%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总价30%的款项;
3)该项目全部工作终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55%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洁净工艺设备与施工”总价45%的款项;如终验收不合格的,卖方须在45个工作日内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设备质保期满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10%的款项;
(3)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买方收到卖方按照费用支付条款开具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后,将相应费用支付给卖方的对公账户 。
(4)本项目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如投标人非堆叠单元和紧固单元的设备制造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湖北省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以开标当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hbjz.hbcic.net.cn/ythweb/index)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信息必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确认属实(www.cnca.gov.cn)。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不少于2份电堆装配设备类似案例合同,合同主体内容须为电堆自动堆叠或压装,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2份合同累计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案例合同证明及合同项目对应的验收报告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人员要求:/
3.1.4财务要求:/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6)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4)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5)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6)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的;
(17)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8)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9)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20)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3)-(18),以开标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1.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负责工艺设备(不含洁净间设备)的联合体成员担任。
*3.3本次招标 ☑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p.dfmc.com.cn/)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5年04月05日23点59分至2025年04月11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备注: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项目重新招标,无需重复缴纳标书款。
4.4 平台服务费600元/次
备注: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项目重新招标,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 CA证书(标证通)费用400元/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4.6以上各项的费用支付方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内支持的任一方式(微信、支付宝、银联)。
4.7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标书购买错误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退回投标人因此所产生的购标等相关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09点30分。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单位负责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回复的《网上投标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5.4 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5 未按规定从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6 平台支持最大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含附件),超出200M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投标人应在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清晰的前提下,尽量避免文件大小超过200M。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tp.dfmc.com.cn/)
其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之龙集团网(www.yzljt.cn) 、☑东咨智采平台(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 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可以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tp.dfmc.com.cn/),在首页顶部菜单点击“帮助中心”(包含注册入库、手机CA(标证通)办理、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讲标、手机CA(标证通)绑定等全套流程资料),可查看操作指南。
7.2凡首次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可办理手机CA(标证通)(办理大约需要2工作日),办理手机CA(标证通)后,在开标之前请及时将平台账号与手机CA(标证通)绑定。
7.3投标人应办理手机CA(标证通)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IE或者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或者WPS、讲标相关组件(如需,见网站“帮助中心”),讲标仅支持windows系统,开标前请提前检测是否可以用标证通扫码登录平台的远程开标大厅。
7.5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手机CA(标证通)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手机CA(标证通)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7.6 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7.7 投标人在使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手机CA(标证通)办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东风采招平台版)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与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点击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首页中的智能客服进行在线咨询;
(2)拨打客服电话:027-84285518;
(3)发送邮件至平台官方邮箱:dfmc-etp@dfmc.com.cn。
7.8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7.9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360压缩”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进行招标文件附件解压以及投标文件附件压缩等操作。进行投标文件附件压缩时,为避免软件原因导致的附件信息无法读取,请注意附件应尽可能只压缩一次,以防压缩包套压缩包的情形,未按此操作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9.2 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9.3 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日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9.5 异议与投诉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官方渠道进行。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
联系人:张效忠
电话:027-84306733
电子邮件:zhangxiaoz@dfmc.com.cn
10.2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刘丽莎
电话:13477070905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
10.3监管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联系人:侯静
电话:027-84789802
电子邮件:swxx@dfmc.com.cn
11.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招标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1.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有关关联关系认定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其中标资格也将被取消。
11.2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投标;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1.3重要提示
投标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投标;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投标人(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对业主和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